问题 | 地方管理制度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为: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政府在必要时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在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分别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地方各级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