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吊销执照的情形有: (1)虚假注册。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 (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公司成立后 无正当理由 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 ; (3)不申请注销。即已经破产或者解散清算结束后却不办理注销登记的; (4)逃避年检。企业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时,即可以被吊销其营业执照; (5)滥用执照。任何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6)非法经营。超越经营范围的越权经或者违反各类法律法规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