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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销及吊销有什么区别
释义
    吊销是指公司违反法律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处罚。注销是指公司解散,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一、公司解散的流程有哪些?
    公司解散的流程有:
    (一)公司自行或依法成立清算组;
    (二)开始清算。即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三)人民法院公告公司终止。即公司注销。
    二、分公司注销一般怎么弄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根据规定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2、准备好注销登记的材料。因为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所以注销登记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并加盖公章。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分公司需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三、法定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九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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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23:4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