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窃弹药罪既遂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一)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数量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五倍以上的;(二)盗窃、抢夺军用枪支的;(三)盗窃、抢夺手榴弹的;(四)盗窃、抢夺爆炸装置,危害严重的;(五)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