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诉是公法的原因是当双方当事人纠纷产生之后,国家的公律就要介入其中。人民法院要代表国家解决纠纷,同时如果人民法院的裁判得不到履行时,那么人民法院要运用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裁判的执行。因此民事诉讼当中体现了国家的强制力,国家是介入到了纠纷的解决过程当中。 民事诉讼法的其他性质: 1、部门法:部门法有一个独立的调整对像,这部法律有一个独特的调整手段,如果某一个法律领域有一个专门的调整对像,并且有一个独特的调整方式。这个法律领域可以称为一个部门法。民事诉讼所解决的是民事争议、民事纠纷。民事纠纷的范围是特定化的,这是民事诉讼法所调整的对像; 2、基本法:在中国的法律渊源当中可以分成几个不同的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根本法也叫母法,是指中国的宪法,是最高的法,任何法律如果与根本法和母法相冲突,这些法律就会成为没有效力的法律。在根本法之下是第二层次的法律,是基本法。所谓基本法是指效力仅次于母法的法法律; 3、程序法:程序法跟实体法是一个相对应的概念,民法是一个实体法,而民事诉讼法则是一个程序法,程序法讲究的是时间、空间和步骤的安排。民事诉讼法要规定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空间、时间和步骤,通过对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达到能够用最快的方式,最低廉的成本实现最公正的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