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修改章程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关于公司章程修改,不需要全体股东都签字同意。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有重大改变、发行新股等,应当予以公告。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登记事项的,变更后需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的,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加盖公司公章即可。 综上所述,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召开股东会,且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