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政许可作为国家进行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之一,必然同广大公民的权利义务有着重要联系。一、如何填行政许可事项按表格信息要求,如实填写资料即可。什么是行政许可事项?如公司的食品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证等,都属于行政许可证件,直接按照证件,填写证件名称、编号、有效时间等信息。二、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三、不设行政许可情况以上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3)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客观: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行政相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行政许可法》《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和有关部门规章的规定处罚;没有相应规定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警告或3万元以下罚款: (一)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改变,未依法依规进行变更登记的; (二)涂改、出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三)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许可证的; (四)未按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从事新闻出版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