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是怎样的 |
释义 |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程序如下: 1、医患双方共同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3、经过调解如达成一致意见,则签署调解协议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一、医疗事故索赔和解的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索赔和解处理程序如下:1、准备材料:索赔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就诊材料、病历本、住院缴费材料等;2、机关进行审查:处理争议的机关根据规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为:管辖是否正确、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结案或者调节等,并在十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发出受理通知:处理争议机关将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并说明理由;4、移交材料: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材料移交给市医学会组织进行首次鉴定,并发出书面通知申请人;5、医学会进行鉴定:由市医学会按条例规定组织专家鉴定,并且由市卫生局对鉴定专家的资格、专业类别、鉴定等程序进行审核;6、医学会鉴定结论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双方提交材料的调查内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相关规定规范、因果关系、责任程度事故等级、医学建议等;7、进行双方调解:经过鉴定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以由双方共同申请并且数条件委托书并且签署调解委托书,就赔偿进行调解;8、结案:调解成功则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则进入法律程序。 二、医院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医院遇到医疗纠纷时的处理方式有: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并处理;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医疗纠纷中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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