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审判人员认定证据的标准: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在诉讼过程中,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鉴定意见;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