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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执行的时间:从终审判决到最后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释义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是执行死刑判决的必要条件。下级法院应在接到命令后七日内交付执行。然而,如果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或者罪犯怀孕,执行必须停止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当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需要再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命令才能执行,而因罪犯怀孕而停止执行的情况则需申请最高人民法院改判。
    法律分析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须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应在七日内交付执行。如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或者罪犯怀孕,应停止执行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需再次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命令方可执行,对于因罪犯怀孕而停止执行的,应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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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0: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