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人在人行道上被车撞了,行人是没有责任的。机动车承担全部责任。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方负责全部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原则一般遵从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行人在人行道上,路权和安全都属于行人优先,受到机动车的伤害,行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而应由机动车方承担一切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