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法典婚后一方父母房屋拆迁,赔偿给子女的房屋是否算作夫妻共有财产? |
释义 | 拆迁后的房屋赔偿给子女是否算共有产权?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或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房屋上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在分配房屋时,应考虑产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此外,夫妻可以通过约定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这个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婚后一方父母房屋拆迁,赔偿给子女的房屋算共有产权吗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另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 通常在前两种情况下,夫妻双方占安置房所有权的分额有较大悬殊,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着重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二、婚前财产的界定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婚后一方父母房屋拆迁赔偿给子女的房屋是否算共有产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不同情况,夫妻双方可能有不同的产权份额。在具体分配房屋时,应充分考虑所有权分额较多的一方,并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此外,婚前财产的界定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包括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夫妻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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