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有如下内容: 1、受害人的家属向法院起诉的,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开具死亡证明方式如下: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不是正常死亡的,卫生部门也不能确定是否正常死亡的,可以到当地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正常公民死亡的可在居委会,卫生所或者医院出具证明; 3、公民已被火化,可要求殡葬部门出具火化证明。 开具死亡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1、为死者办理死亡证明的直系亲属应当带上死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如果死者属于正常死亡的,没有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可以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死亡医学证明; 3、如果死者直接在医院去世,可以直接带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证明去办理死亡证明。 综上所述,明确死亡后,赔偿金依照标准方式计算,赔偿金需要开具死亡证明,携带好材料按照流程办理死亡证明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