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不去男方户籍地直接在居住地起诉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一般离婚案件是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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