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此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 3.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出纳对不上账判几年 出纳对不上账涉嫌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 3.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种类有哪些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种类有以下: 1、破坏货币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 2、妨害金融机构的犯罪行为; 3、破坏有价证券管理制度的行为; 4、扰乱证券市场交易秩序的犯罪行为; 5、破坏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 6、破坏外汇管理制度的犯罪行为; 7、特殊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金融管理秩序,破坏货币、外汇、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以及对金融机构、证券交易和保险公司组织和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对金融市场的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3、在主观方面都是故意犯罪。 二、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1、有期徒刑; 2、无期徒刑; 3、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总之,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包括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等多种罪名,通常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数额量刑。 三、持有使用假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所示: (一)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本罪的对象,是伪造的人民币和外币,不包括变造的人民币和外币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构成本罪的主体是伪造货币以外的自然人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属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伪造的货币实际处于行为人的支配和控制中就可以视为持有)使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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