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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办理股份继承手续
释义
    股东去世多长时间可办理股份继承手续?
    专业律师解答:如有证据证明该股东已经死亡,比如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该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继承该股东资格。也就是说,法律对股东死亡与股权继承的间隔时间没有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此条说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继承问题。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股票,以自由转让为原则,法律对于继承没有特别限制。
    一、认缴出资额到了时间一定要出资吗
    认缴出资时间就是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是你实际缴纳资金的时间。认缴出资额到了时间一定要出资。期限由股东约定法律不做限制。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股权包括财产权和身份权。财产权是当然可以被继承的。
    《公司法》第75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此规定我们可以得出:
    (一)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原则上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其出资额,并同时继承其股东资格,成为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各项权利。但是,公司章程有另外规定时,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不能继承其股东的身份资格。
    二、公司股东去世如何处理,有什么规定
    公司股东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于股东死后股东资格的处理有特殊规定,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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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