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 |
释义 |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53条要求当事人在治疗终结三个月后进行伤残评定和财产损失评估,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误工费,如有需要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法律分析 大部分情况下伤势较严重的话都是在治疗终结三个月做鉴定最好,因为一般到这个时间因为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害基本恢复好了,而且还有一笔误工费赔偿的,大部分时候计算误工费都是是从肇事受伤之日起到你定残的前一日为止来算,有时候也会依据医生在出院的时候所开具的要求休息静养多长时间来算这笔费用,标准说法是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三条 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效要求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效要求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伤残程度的鉴定应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具体的时效要求如下: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在事故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然而,如果鉴定需要进一步调查、复查或涉及复杂的伤残情况,时效可能会相应延长。此外,如果当事人提出合理的申请,法院或相关机构也可以适当延长鉴定时效。因此,当事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并积极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以确保及时完成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结语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三条,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和财产损失评估应由有资格的机构进行,并在一定时限内完成。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应在事故发生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然而,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或涉及复杂情况,时效可能会延长。当事人应及时申请,并配合鉴定机构的工作,以确保及时完成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二十三条 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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