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书遗嘱的实施条件和见证人的资格 |
释义 | 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是: 1、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2、见证人之一代书; 3、要注明代书遗嘱的年、月、日; 4、要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见证人资格: 1、见证人应当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2、见证人必须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 3、见证人必须是能够了解遗嘱内容、知晓遗嘱所用语言的人。 4、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遗产无利害关系的人。 一、如何正确订立遗嘱代书遗嘱如何制作 订立代书遗嘱: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表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年月日及代书人、遗嘱人。其他见证人的签名等要件,缺一不可。 二、代书遗嘱是否有效? 代书遗嘱符合一定条件是有效的: (1)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 (3)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4)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但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由于代书遗嘱的特殊性,容易产生很多不必要的纠纷,在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建议立遗嘱人提早准备,及时联系公证处做遗嘱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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