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清算组在破产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4、通知债务人申报债权,发布公告; 5、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