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 2、法律明确规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若是不需要律师出庭的,律师不出庭也不影响案件的审判结果的,那么一般来说律师费是不会退还的,若是在需要律师出庭的时候,律师无故不出庭的,拒绝辩护的,对于案件的结果有不利的影响的,可以要求退还律师费或者是要求对方补偿损失。 一、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一)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3000元—30000元。 (二)二审、死刑复核、申诉、再审阶段,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三) 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属于实行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执行本通知规定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调节价范围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