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逃跑3年后怎么处理 |
释义 | 取保候审后逃跑3年的处罚为: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于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在发现其逃跑之时及时改变强制措施,因为其行为已严重违反刑诉法第56条第1、2项的规定。刑诉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 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据此,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如果无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由司法机关及时改变强制措施,予以逮捕。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久? 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 进行,根据案件情况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依照刑诉法第58条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解 除取保候审的另一种情形是司法机关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刑诉法之所以对取保候审的期限作出规定,目的是防止拖延办理案件。因此, 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满十二个月即应予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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