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全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规定 |
| 释义 | 新公司法取消了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的要求,将注册资金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要求提交验资报告。 法律分析 新公司法注册资金要求有: 1、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的要求; 2、将注册资金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3、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根据《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规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拓展延伸 公司法新修订:注册资本金调整与规范 最近,我国公司法经历了一次全新的修订,其中涉及到了对注册资本金的调整与规范。根据新修订的规定,公司注册资本金的设置将更加灵活,不再有固定额度的要求,而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来确定。这一变化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和发展需求。 此外,新修订的公司法还对注册资本金的出资方式和时间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出资或分期出资,并且出资时间也更加灵活,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安排。这将为企业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新修订的公司法还强调了对注册资本金的监管和管理。企业在出资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出资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公司法还规定了对虚假出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公司法的新修订对注册资本金的调整与规范将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企业应密切关注新修订的具体规定,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落实,以确保企业的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结语 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注册资本金进行了调整与规范,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灵活性和便利性。注册资本金不再有固定额度的要求,而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经营需求确定。出资方式和时间也更加灵活,企业可选择一次性或分期出资。此举有助于降低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发展。企业应密切关注新修订规定,确保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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