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签完字后被收走,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购房合同签完字后,开发商代为保管并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开发企业应在签约后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备案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但需有书面委托书。 法律分析 购房合同签完字后被收走由开发商代为保管,属于正常手续。开发企业应当持购房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拓展延伸 购房合同签字后被收走,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购房合同签字后被收走,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确保在签字前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尤其是关于交付和收取合同副本的具体规定。其次,建议在签字时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副本,并确保副本上有双方签字和日期。如果对方坚持收走合同,请在合同上注明收走日期和对方的签字。此外,您可以向房屋交易相关机构咨询,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保护措施。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记住,保留所有与购房合同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争议。 结语 购房合同签字后被收走,属于正常手续。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开发企业应在签约后30日内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为保障个人权益,建议在签字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副本并确保签字和日期。如对方坚持收走合同,可在合同上注明相关信息。如有纠纷,可咨询当地房屋交易机构或寻求法律援助。保留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争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