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副省级城市公安局级别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因省会城市级别不同,各级领导的行政级别也不一样。省会城市为副省级的(如南京市、杭州市等),公安局长通常为正地厅级(由市委常委或副市长等副市领导兼任),公安局的常务副局长为副厅级,其他副局长和党组成员为正处级。省会城市为正地级的(如合肥、石家庄等),公安局长通常为副地厅级(由市委常委或副市长等副市领导兼任),常务副局长为正处级,其他副局长和党组成员为副处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一)部级正职:总警监;(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