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开庭证据不足多久放人 |
释义 |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案件,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175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规定中包括两个条件: (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这是对案件已经经过补充侦查,仍作不起诉决定的时机控制,也是作该决定的程序条件。一般而言,未进一步收集证据就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这是指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至于即使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也很可能会宣告被告人无罪。 人民检察院对此种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刑事拘留之后,如果没有充足的证据可以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话,那么应当立即的进行释放,否则就是对于人身自由的侵犯,但这是属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一种行为,刑事诉讼法第91条对此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解释,可以参考一下。 二、立案的注意事项 1、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并制作《立案决定书》。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2、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经过初查后认为应当立案的,应当制作审查结论报告,由检察长决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决定立案侦查的,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人民检察院对于未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被举报人,应当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3、对于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二日起十五日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对于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一、二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解释第88条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