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人证言是否需要受到审判法官的问询?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官应当对证人进行询问,但并非所有证人都需要接受法官的问询。例如,被告人的近亲属作证,或者证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到庭作证的,可以通过书面证言或者电子录音、录像等方式作证。对于需要接受法官问询的证人,法官应当依法行使问询权利,对证人进行询问并记录证言。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法庭上的证人,应当接受法官的询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有利害关系的近亲属作证;(二)证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到庭作证的;(三)依法不得作证的;(四)其他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六条:对于需要出庭作证的证人,人民法院应当传唤其出庭作证,并通知其应当在何时、何地出庭。证人原因不能出庭的,可以通过书面证言、电子录音、录像等方式作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法庭应当记录证人的证言,对证言内容有疑问的,应当向证人进行询问,记录证人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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