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参保人员 医保 关系转移至外省市,市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其实际缴费情况对其个人账户资金进行 清算 。账户有结余的,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其账户结余资金汇入指定的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账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六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