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转移是指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由于异地转移和跨行转移的原因,在新单位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自动从原单位的账户中划转。如果想要取消这个自动转移,需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操作。 法律依据: 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办理账户变更手续,变更后的账户仅用于原单位与新单位之间的公积金转移业务,不再接受个人及单位的缴存。 2.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后,申请贷款人因未按照约定时间出具还款能力证明,致使公积金中心暂停贷款发放的,经出具还款能力证明后可继续发放贷款,但新账户的余额应当不少于原账户的余额。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合同自愿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