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法将十八岁作为区别未成年人与丰年人的标志。劳动法将十六周岁以下的定义为童工,除特殊工种外,一般用人单位不得雇佣其从事劳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招用童工, 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在使用童工方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十条 规定“对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规定“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十六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