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买的房子写的男方名字,现在离婚 |
释义 | 婚后买的房子写的男方名字,离婚分配如下: 1、若房产是男方婚前全款购置,且登记在其一方名下的,则属于婚前一方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2、若房产是男方婚前付首付,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则离婚时,房产归男方所有,但是男方需要对女方进行补偿; 3、若房产是婚后买的,虽然登记在男方一方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商分割。 夫妻共同债权认定如下: 1、从债权产生意图来看夫妻有无共同借贷的合意; 2、从债权的实现目的判断夫妻否分享了借贷行为所带来的利益; 3、从债权产生的时间来判断,夫妻双方是否存在建立共同财产制的现实基础。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分居关系,且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完全破裂而分居的,那么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所获得的债权为夫妻个人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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