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结婚生的孩子归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军官的结婚问题,总政治部规定,军官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军官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组织报告,由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营以下军官申请结婚,由团政治机关审批,团以上军官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批。经批准结婚的军官,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 五、军婚法原则 法院在接受起诉后,按照《军婚法》规定,判决照顾现役军人,所以作为妻子很难获得孩子抚养权,在财产分割上也处于劣势。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强制离婚。 在这里,这些军嫂们是很无助的,按照《军婚法》,军人有重大过错才能成为公平审判的理由,否则就要照顾军人审判。也就是说,军人只要提起离婚诉讼,基本就能获得判决离婚的结果,并且在孩子监护权和财产分割上优先照顾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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