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享有抚养权,是否可以随时变更? |
释义 | 女方拥有抚养权,但如果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父母一方因疾病、虐待子女或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院会支持。争取抚养权的条件包括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子女,以及父母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能力等。法官会综合判断父母的抚养能力,并以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为出发点。 法律分析 一、抚养权归女方,女方不要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1、抚养权归女方,女方不要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 2、与子女生活在一起而不履行义务,那么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变更。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争取抚养权需要哪些条件 1、如果父亲与母亲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条件,作为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只在父母双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且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时适用。 2、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时,一方面应该看到此为动态的而非一成不变静止的过程,法官的判断应带有一定的前瞻性;另一方面应结合个案中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归结点。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抚养权归女方,但女方不要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抚养权的争取还需考虑父母的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督促能力等,以确保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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