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2020年12月31日前,小型微利企业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不超过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可享受暂时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