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F/A/C舱票价客票收取客票票面价的20%作为退票手续费; (2)、Y/T/H/M/G/S/L/Q/E/V/R舱票价客票收取客票票面价的50%作为退票手续费。 (3)、K/I舱票价客票仅退民航发展基金和燃油费,机票款不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四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出具客票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一十五条 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