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北京市噪音扰民规定是:在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禁止噪声作业,抢修、抢险作业等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法律客观: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