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可在主城区(高新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锦江区)购套住房,购房需凭借成都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是成都市纳税证明;如不能提供证明,则不能购买。 新规对于外地户籍居民也做了具体的区分,分为户籍在四川省内的居民和户籍在外省的居民。户籍在省内的居民,在主城区买房至少需要提交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是纳税证明;而外省的居民,则至少需要在成都缴满一年社保或提供相关纳税证明后,才能购房。 二、按揭贷款的条件及程序 (1)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2)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3)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