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能缺席审判吗 |
释义 | 离婚诉讼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缺席审判。即如果法院在传唤之后,被告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庭的,那么法院就可以缺席判决。而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是缺席判决,应当视为撤诉。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证据、听取意见,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的判决。 可以进行缺席审判的情形如下: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原告撤诉,原告、被告双方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都拒不到庭时,也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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