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物权法有什么改变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变化一:居住权利首次亮相 变化二:业主权利综合强化 民法典物权编相较旧版的2007年《物权法》,在业主权利方面做出了较多的改动和增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分设集体决策门槛 2、调整决策参与人数 3、明确共有部分收入权属 4、定分止争保障业主利益 5、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 变化三:用地权利各有所“长” 1、放开经营权流转限制 2、完善房屋续期规定 除了以上变动外,民法典物权编新增新设了多条物权保护条款: 1.新设“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材料”,以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隐私; 2.补充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除了可以请求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外,民法典施行后也可以请求停止侵害,拓宽了物权人的救济渠道; 3.延长遗失物无人认领导致国家享有所有权的公告时间由六个月至一年; 4.增强抵押权追及效力为“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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