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要怎么弄 |
释义 | 在申请遗嘱公证时,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而遗嘱公证通常会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且由承办公证人员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一名公证人员办理时,应当再请以为见证人在场,且该见证人也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而申请遗嘱公证应当准备如下材料: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和联系方式; 2、事实发生的地点,情况等; 3、真实、合法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进行遗嘱公证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且注明日期,如果是代书遗嘱必须有其他两名见证人在场,且由一名见证人进行代书,注明日期,而且两名见证人和遗嘱人都必须签名或盖章。同时录音遗嘱公证也需要有两名其他见证人在场。 一、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力 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效。公证并不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遗嘱只要具备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 1.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的形式 遗嘱的形式有: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3、打印遗嘱。 4、录音录像遗嘱。 5、口头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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