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省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
释义 | 河南省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如下: 1、提出注销申请,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提交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税务部门会对公司清查之后,出具注销意见书; 3、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让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 4、在一定的时间内,如果别的单位没有对注销提出意见的,那么工商局会办理注销手续。 无照经营的行为具体如下: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5、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综上所述,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的需要前往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对财产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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