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借钱不还而被起诉,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
释义 | 如果当事人能在一天内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的,则民间借贷的起诉时间只需要一天,而法院需要七天的时间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诉讼时效期间则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多次借钱不还起诉到开庭多久 当事人起诉借款纠纷的开庭时间:如果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开庭和审理完毕;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则在三个月内会开庭和审理完毕。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舍友借钱不还起诉流程需要多久 当事人手上有借条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状副本,并携带借条等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借款人不还款的行为。但是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维权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没打借条借钱不还起诉流程需要多久 如果当事人能在一天内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的,则民间借贷的起诉时间只需要一天,而法院需要七天的时间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诉讼时效期间则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多次借钱不还起诉多少费用 一方当事人借钱不还,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用依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涉及的金额的大小来确定。起诉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诉讼费用交纳50元;超过1至10万元的部分,诉讼费用交纳2.5%。《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多次借钱不还起诉还是不还怎么处理 借钱不还被起诉还不上的,首先应当积极应诉,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如果义务人根据生效打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该内容由 吴友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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