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事业单位两个月发一次工资,构成违法吗?
释义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持有者退休时可享受优待,包括加发退休金、一次性补助和补充养老保险。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可获得退休费标准增加5%的退休金;领证前退休的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职工可获得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补助;领证后退休的职工可获得相当于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职工还可获得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法律分析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待:(一)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各加发退休费标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二)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三千元的一次性补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由所在单位在领证时为其一次性办理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额的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规定的奖励外,退休时由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五千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帮助。退休时增加的百分之5和这次月增加106元应该不会矛盾。这些是退休后独生子女补贴。
    拓展延伸
    事业单位工资支付周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事业单位工资支付周期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事业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确定工资支付周期,但是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如果事业单位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工资,且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那么这种支付周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然而,如果该支付周期违反了法律规定,例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或者未按月支付工资,那么就构成违法行为。因此,具体是否构成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持有者在退休时将享受一系列优待措施。对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将额外获得退休金的百分之五。对于企业和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根据领证时间的不同,将获得一次性补助或独生子女父母补充养老保险。此外,如果持有证件的职工在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还将获得额外的一次性补助。对于其他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将给予适当的帮助。根据以上规定,退休时增加的退休金和补助是相互补充的,不会产生矛盾。这些措施旨在为独生子女父母提供更多的福利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14: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