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欠条不是合同,欠条只是债务人出具给债权人的一份债权债务凭证。其次欠条并非永远有效,作为一份债务凭证,当欠款人偿还了欠条上载明的欠款之时,欠条就会失效。此外欠条对应的可能是不同的合同关系,比如: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等。基于这些合同关系,都有可能产生欠款,这也是欠条和借条的不同之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