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如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
释义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一、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怎么处理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的申请应当在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二、整形失败去哪里做鉴定 如果整形手术失败,可以到当地设区的市级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设区的市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第一次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负责组织再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对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疑难、复杂的医疗事故纠纷进行技术鉴定。 三、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被人不服可以协商解决吗 对医疗事故司法鉴定不服的解决如下:1、可以到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去申请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2、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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