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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纠纷案件法庭辩论有哪些内容
释义
    法律分析:离婚纠纷法庭辩论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原告应当就法院调查的事实和证据以及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
    2、被告及其代理人应当就法院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代理意见,并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
    3、原被告依次发表代理意见后,开始互相辩论,在第二轮或第三轮辩论中,双方应更有针对性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反驳对方的观点;
    4、不要无理狡辩,互相争吵,把辩论重点放在案件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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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