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人资格有哪些特殊规定 |
释义 | 保证人资格有下列特殊规定:保证人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需具备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机关法人一般不得为保证人;以及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能担任保证人。 一、哪些人可以做保证人哪些不可以做保证人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二、母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吗 母公司可以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相关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应当认定有效,因为子公司的股权或者绝大多数股权所产生的收益都是母公司的收益。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担保人信息不实可以对该担保进行担保吗? 担保人信息不实一般不可以担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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