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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可以加父母名字吗
释义
    在房产证上是可以加父母名字的。在房产证上加上别人的名字,从法律上来说实际上是增加了这个房子的共有权人
    一、买房一分钱没出离婚要分一半
    婚后购房,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离婚分割时,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作出判决。这个问题在法律上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首先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但要补偿对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相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包括因装修增值)的一半。房产证若是双方名字,者属于夫妻共有,离婚平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所以就算妻子没出钱,如果房产证上有妻子的名字,离婚时妻子也应分得房产的一半或是一部分。
    二、不结婚女方名字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吗
    可以的,经过财产拥有者的同意,是可以在两人婚后加上另一方的名字。
    如果房款已经全部付清,没有贷款,你们办理结婚证之后,可以去房管局,加上产权共有人的名字。如果房款没有付清,有贷款未还完,房产证就不能增加你的名字了,因为产权属于银行,必须还完贷款,才能增加名字。如果你们还没有买房,那么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两个人都签名,以两个人的名义买房,贷款合同也一定要签两个人的名字,这样办理下来的房产证就肯定是两个人。
    三、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后还能能否要求分割
    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结婚后买房的,无论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谁出了首付,谁支付的更多,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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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4: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