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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告在法庭上怎么陈述
释义
    被告在法庭上怎么陈述
    被告,原告在陈述方面是一样的。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原告的陈述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的承认。
    2、原告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
    3、原告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辩驳。
    4、原告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
    (1)负举证责任的原告就主要案件事实的陈述;
    (2)不负担举证责任的对他方主张事实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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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