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公积金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拥有以下权利:一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按人民银行规定进行计息。二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三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免征利息税。四是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帐户内住房公积金。五是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六是职工可以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使用情况。七是职工有权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住房公积金的。 廊坊公积金贷款政策 廊坊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住房贷款的缴存人也称借款人,应当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借款人申请住房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民身份,在异地就业的,持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二)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已还清本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三)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应当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独立产权人,并且拥有所需费用20%以上的自有资金。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同时符合“中心”和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五)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六)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徐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徐州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由《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根据该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2.未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国家另有规定可延长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大不超过65周岁; 3.住房交易行为真实、合法、有效,且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4.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月之前,本人和其所在单位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少于6个月; 5.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7.同意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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