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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什么
释义
    每年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必须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三分之二;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三分之一;3.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4.董事会认为必要;5.监事会提议;6.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每年应召开一次年会。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三)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单独或合计请求;(四)董事会认为必要;(五)监事会提议召开;(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况。《公司法》第三十九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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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9:22:52